“舞動”文明新風尚
——黃山市文明廣場舞倡議書
近年來,黃山市人居環(huán)境得到明顯改善,城市形象、品位和宜居度明顯提升。每當旭日初升或夜幕降臨,大家伴隨著歡快的音樂翩翩起舞,成為文明黃山的一道亮麗風景。但廣場舞“噪音”問題也成為黃山市民關注和亟須解決的熱點問題。為樹立文明健身意識,促進廣場舞文明、健康、有序發(fā)展,突出舞出文明、舞出健康、舞出和諧新生活,持續(xù)提升市民文明素養(yǎng)和城市文明水平,市文明辦、市婦聯(lián)就規(guī)范廣場舞向您倡議:在廣場、公園等公共場所開展廣場舞活動,應當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,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(qū)域、時段、音量等規(guī)定。相關研究顯示,60—70分貝的噪聲有損神經(jīng);當噪聲達到70—90分貝時,人會感覺到很吵,長期在這種環(huán)境下生活,會使人的神經(jīng)細胞逐漸受到破壞;100分貝以上的噪聲,則可能導致耳聾。為了愛護自身健康,同時也避免干擾他人,廣場舞活動的音量不宜超過60分貝,或將大功率音箱改為佩戴耳麥。倡議廣場舞活動時間不早于上午7時、不晚于21時,逢高考、中考或附近舉辦大型活動等特殊時段,建議暫停廣場舞活動。選擇廣場舞等戶外活動場地時,應盡量遠離住宅小區(qū)、學校、辦公場所和醫(yī)院等區(qū)域,不選擇小區(qū)入口、公共道路和綠化帶等場地。多個廣場舞隊伍在同一場地或同一區(qū)域開展活動時,隊伍之間需文明禮讓、互幫互助,避免彼此影響。不以年齡、表現(xiàn)水平相比較,不惡意比拼音量。與周邊居民和諧相處,友好協(xié)商,理性化解誤會矛盾。在開展廣場舞活動時,要自覺遵守市民公約、遵守社會公德,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,不占用公共道路,不妨礙他人正常生活,講文明話,行文明事,做文明人。身體力行向親人朋友宣傳解讀文明健康和諧的廣場舞健身方式,以個人帶動家庭和周圍的親朋好友,形成良好的文明新風尚。讓我們攜起手來,從我做起,從現(xiàn)在做起,加強自律,文明健身,多一份主動,少一份噪聲,多一份理解,少一份指責,用我們的舞姿扮靚城市,用我們的行動踐行文明,讓大黃山世界級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更加和諧美麗。